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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鉴于虚拟资产对投资者造成重大风险,证监会将在其监管权力范围内采取多项新措施,以保障投资于虚拟资产投资组合或基金的人士。证监会将对现正管理或计划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公司(注3)施加发牌条件,不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注4)。

证监会在随附的通函内提供了详尽指引,并提醒那些分销投资于虚拟资产的基金的公司须获证监会注册或规管,以及在分销这些基金时须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规定,包括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注5)。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作出规管,使到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或同时两个层面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网信办整治乱象,NFT已在“射程”之内?

全球范围来看,虚拟资产的使用总体呈现爆炸式增长的趋势,涉虚拟资产的犯罪活动的增加的数量自然也与其成正比。基于Chainalysis2022年机密资产犯罪报告提供的数据,2021年虚拟资产交易量达到15.8万亿美元,与2020年的总额相比增长了567%(主要统计了主流交易所的数据)。在虚拟货币使用量大大增加的当下,基于加密货币的犯罪数也创下历史新高,受监控的非法地址在这一年中获得了约140亿美元的各种虚拟资产,远高于2020年的78亿美元。对比2020年和2021年的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在虚拟资产总交易量中,20年全年约有0.34%与非法活动有关,而21年这一数据已经攀升至0.62%,这些虚拟资产涉及的犯罪绝大部分都属于经济犯罪,由于欺诈犯罪而导致的财产损失约占总犯罪额度的70%

从国内环境看,由于多方原因影响,我国经济情况发展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如此背景下,各类非法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总体呈现多发、频发的趋势。另外,随着欺诈犯罪的各类经典手段套路被监管机构长期以来的宣传被民众普遍所熟知,急需寻求新的犯罪手段,这就导致虚拟货币、NFT数字藏品等概念被大规模的用于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近来,不少NFT数藏平台在虚拟资产总体遇冷的大环境下难以为继,众多NFT数字藏品持有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更增加了虚拟资产总体在监管机关眼中的风险系数。

另外,从监管机关的角度来看,各类基于区块链技术诞生的虚拟资产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经从一个小众爱好发展成为一个万亿美元的特定资产类别,带来了对消费者保护、市场操纵、反洗钱和以欺诈为主的经济类犯罪等问题的担忧。因此,在接获大量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经济发展回温和金融交易秩序的稳定,网信办拟发该文件,要求对各类涉及虚拟货币的投资持续保持较高的打击力度。究其本质,还是为了维护经济稳定

二、自媒体成为本轮重点打击对象

一直以来,自媒体就是我国虚拟资产圈中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沟通海内外圈层信息传播扩散的角色,甚至一定程度上也为我国各类金融创新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但自媒体同时又具有低准入门槛信息真伪难辨传播无序等特征,这就导致其很容易被各类Rug pull项目利用为大规模宣传的渠道。同时,一些以开课、抽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虚拟资产圈带单老师、投资顾问也存在未对某些欺诈项目进行详尽调查的情况下即为其站台宣传的情形,自媒体的双刃剑属性在该问题上暴露无遗。

那么,虚拟资产圈自媒体在本轮网信办的重点打击中除了会被封号外,实际运营者还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发布炒币、炒NFT数藏信息是否违法甚至犯罪?飒姐团队认为,如果以发布虚拟资产圈资讯的形式,实则为某些特定平台进行宣传导流的自媒体,很有可能面临着较大的违法甚至是刑事风险。

首先,9.24通知的核心精神就是逐步将挖矿行为淘汰,并且严格禁止涉及虚拟货币的金融活动,虽然其并未明令禁止媒体机构不能宣传与虚拟资产交易和炒作等相关行为,但从其文件精神可推知,上述一系列推广行为也理应在禁止范畴内。并且,在海外平台上的自媒体平台也并非可以安然无忧,9.24通知已经明确: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如果自媒体平台为专门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平台进行引流,那么很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该罪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一)设立用于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

另外,自媒体明知引流对象正在实施犯罪行为依然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自媒体为平台引流、诱导消费者投资而发布的讯息本质上就属于一种提供广告推广的行为,具有较高的刑法风险。

三、文件是否对NFT数藏平台有影响?

飒姐团队认为,该份文件虽表面上将火力集中于整治涉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和炒作等行为,但事实上,该份文件依然可以被视为某种风向标,毕竟从其措辞“虚拟资产”、“数字资产”和实际封禁的自媒体账号即可知,其打击范围实际上是一种广义上涉及炒作虚拟资产的行为,而绝不单单只是虚拟货币层面。

文件最后,国家网信办明确表示,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目前,数字藏品行业在快速发展中积累的各类风险已经逐渐到达饱和阶段,在未来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被监管机构聚焦的可能,因此各家平台的当务之急就是把自查、自纠等合规工作做到前面,以尽量降低自己的行政违法和刑事风险

我们也呼吁监管机关同时仔细甄别虚拟货币与其他虚拟资产,例如NFT和数字藏品之间的区别,切勿对其采取一刀切的措施和政策。我国在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过程中,NFT和数字藏品是重要的手段和工具,一刀切式的监管虽然是最简单的,但对我国数字化战略的推进也是不利的。归根结底,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数字藏品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在中国找到合法合规的生存之道,而不是重蹈P2P平台的覆辙,成为时代的眼泪,而这需要从业者们主动拥抱合规,也需要监管机构采取更加精细、谨慎和全面的监管措施才能实现最终目的。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香港证监会发布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 目前尚无机构获证监会发牌

来源:财经网 2019-11-06 18:22:00

同时,在香港营运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属违法。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及/或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或《赌博条例》(第148章)。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人获证监会发牌或认可在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考虑到这些合约现时涉及的风险,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目前,三大加密货币交易所Binance币安、火币、OKEx均已开设虚拟资产期货合约业务。

近日,香港证监会(SFC)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Ian Alder)出席香港金融科技周并发表演讲时表示,新的监管框架将会对挂牌的“证券类”代币或“期货合约”进行监管,比特币和其他更为常见的加密资产都不算作证券。任何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只要存在证券类代币挂牌交易,就适用于该监管条例,即使该平台上绝大多数其他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类代币,只要有一种证券类代币在该平台上挂牌交易都受到新的监管框架的约束。香港证监会将向数字资产交易所发放牌照。

2022年全球十大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十大数字货币交易所

Binance 是全球领先的区块链资产交易平台,为全球区块链爱好者提供多币种、多语言的币币兑换服务,目前包含 Binance 区块链资产交易平台、Binance Info,Binance Labs,Binance Launchpad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等业务。Binance 的团队核心成员来自 Bloomberg、Blockchain.info、摩根史丹利、野村证券等世界知名企业,他们是全球区块链社区、金融和科技领域的顶级精英团队。

NO.2 欧易 OKEx 简介

OKEX (www.okex.com/ouyicn.mom/ okexa.com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等)是全球著名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之一,主要面向全球用户提供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资产的现货和衍生品交易服务,隶属于OKEX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OKEX创立时,获得了世界顶级投资人Tim Draper参与设立的创业工场百万美金的天使投资,Tim Draper先生同时也是Hotmail、百度、特斯拉等世界顶级企业的投资人。2014年初,OKEX获得了中国著名的风险投资基金策源创投、香港上市公司美图(01357.HK)创始人旗下的隆领投资千万美元的A轮投资。

NO.3 Coinbase Pro 简介

Coinbase Pro成立于 2012 年 6 月,并于 2012 年 10 月推出了交易比特币的服务。 2015 年,Coinbase 决定扩大可交易的加密资产范围,因此其成立了一个单独的加密 资产 交易所,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刚成立时,交易所命名为GDAX,代表全球数字资产交易所。 2017年1月17日获得纽约州比特币交易牌照。在2018 年 5 月,GDAX 加密 资产 交易所更名为 Coinbase Pro。 如今,Coinbase Pro 在 100 多个国家/地区拥有约 5600 万经过验证的用户、8,000 家机构和 134,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000 个生态系统合作伙伴。

NO.4 Huobi 简介

Huobi,火币成立于2013年,据相关统计,火币迅速获得了市场投资者的信任。 2013年12月,其交易额突破3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6月,其总交易额已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然而,2017 年 9 月,中国禁止比特币交易和 ICO。为此,火币调整了业务和组织架构,积极推进全球扩张。今天,火币全球站为130多个国家的数百万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数字资产交易和资产管理服务。火币全球站的日均交易量已经达到500亿美元。

NO.5 Bitfinex 简介

Bitfinex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心化加密 资产 交易所。成立于2012 年,Bitfinex的使命是为用户提供终极的加密 资产 交易体验。据相关统计,Bitfinex成立后迅速获得了市场投资者的信任。2016 年,它拥有约150万注册用户。目前,日均交易额已达10亿美元。Bitfinex一直走在数字资产交易技术创新的前沿。

NO.6 Gemini 简介

Gemini(双子星)是由Winklevoss兄弟创立的比特币和以太坊国际站,是一家数字 资产 金融投资平台和托管机构,允许客户投资和存储数字资产,直接受纽约州金融服务部门(NYDFS)的监管。 Gemini总部位于纽约,目前仅支持BTC、ETH和Zcash的投资,而且只在美国、加拿大、英国、韩国、香港和新加坡开展业务。

NO.7 B网(Bittrex) 简介

Bittrex 俗称B网,提供币币、美元与币的服务,注册非常简单。Bittrex建立于2015年,是美国的比特币国际站,支持200多个交易对,每天的成交量达数十亿人民币。 Bitterex团队成员来自微软、亚马逊、Qualys和黑莓等各大公司,在服务方面拥有超过50年以上的专业安全和开发经验。 优势: 多年积累下来的庞大用户群 具有多种交易对 新币上线快。

NO.8 KuCoin 简介

KuCoin是全球知名的数字资产交易服务平台,KuCoin支持多种数字资产交易。成立于2017年9月,已成长为最受欢迎的虚拟 资产 交易服务平台之一,目前为全球207个国家和地区的500万用户提供币币、法币、合约、Pool-X、借贷等一站式服务。以“全民的交易服务平台”著称,KuCoin的运营地为塞舌尔,为用户提供多语言、7X24小时客服团队,同时,KuCoin在韩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越南、土耳其、俄罗斯、印度等地建立了本地化社群,为各地用户提供最本地化的服务。

NO.9 b itFlyer 简介

BitFlyer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日本,比特币交易量居日本第一。 Bitflyer由高盛前员工创立,意图填补MtGox倒下后日本比特币交易市场的空缺,目前已获两轮融资,投资方包括三菱UFJ金融集团旗下的三菱UFJ资本有限公司( Mitsubishi UFJ Capital Co., Ltd.),日本电通集团旗下的风投公司电通数码控股公司(Dentsu Digital Holdings, Inc.)等。

NO.10 MEXC Global 简介

MEXC Global,抹茶是由华尔街以及日本欧洲资深量化交易团队联合区块链资深从业者通过去中心化自组织形式创立的一个专注于区块链资产交流和交换的平台。MEXC Global将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智能的区块链资产流通服务,聚合全球优质区块链资产,融合全球最顶尖的安全技术,致力于打造全球顶级的区块链资产国际站。